
029-38817299
亲爱的业主朋友
楼梯通道是公共区域,
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,
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。
楼道
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,
业主和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。
在楼道里堆放杂物,
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,
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亲爱的业主朋友
“五一”佳节将至,
请及时清理楼道杂物,
为生命
留出绿色通道!
楼道内堆放杂物 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 1、阻碍通行道路,容易发生绊倒摔伤等事故。 2、影响整体环境、邻里关系,降低居住舒适度。 3、容易丢失物品,造成财产损失。 4、杂物堆积占地,影响保洁工作,导致清洁工作不**。 5、老鼠蚊蝇栖息和繁殖的场所,病毒和细菌存在的根源。 6、杂物多为可燃物,稍遇明火,极易引起火灾。 7、发生险情,直接影响到人员的疏散、逃生及救援。 消防法条速递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 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 第六十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: (一)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 (二)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; (三)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; (四)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; (五)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; (六)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; (七)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。 2、应急管理部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 第二十条:禁止占用电缆井、管道井,或者在电缆井、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。 第二十八条: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 第三十七条: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 第四十七条: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: (七)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 温馨提示 “五一”马上就要到了, 即将开启小长假模式, 放松放松身心。 但是无论什么时候, 安全意识都不能松懈! 以下这几个方面, 请业主们**要注意 ● 消防安全 1. 注意防火安全,居家时注意用电、用气安全,熟悉家电使用方法,以防触电和煤气中毒。 2. 及时清理阳台、楼道杂物,教育孩子不玩火。 3. 外出时注意熟悉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,如遇火情有序逃生,不乘坐电梯、掌握正确逃生方法。 4. 景区游玩时遵守景区防火规定,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,不在野外点燃火种。 5. 儿童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报告大人,牢记各种报警和急救电话,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求助。 ● 交通出行安全 1. 提前规划,错峰出行,注意关注目的地天气情况。 2.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,过马路走斑马线,多观察路况,不闯红灯,不翻越隔离栏。 3. 未满12周岁不在公路上骑自行车,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。 4. 不在公路上、停放车辆周围或车辆盲区玩耍打闹。 5. 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、不听音乐。不在机动车道骑车,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。 6. 切勿乘坐私揽客源、无营运资质等“黑车”,不乘坐违规三四轮车。不坐超速、超载、酒驾的车辆。乘坐私家车要系好安全带。 ● 居家安全 1.不要在飘窗或阳台玩耍,不要在窗台下和阳台上堆放可以攀爬的物品,叮嘱孩子不要把头和身体伸到窗户外或是栏杆外。 2.不要触碰带电的物体,包括电线、插座等,不要用潮湿的手去触摸电器、电源等,不要用湿布擦拭电器。电器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关闭电源。 3.孩子独自在家时,不要给陌生人开门。 4.严禁高空抛物,危害公共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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