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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总有一些不和谐的画面
有部分业主习惯性地
将储物柜、废纸/泡沫箱、自行车等杂物
堆在楼道、楼梯间
甚至是关键的消防通道上
这些看似寻常的“临时存放”
都潜藏着很大的火灾隐患
每年
**各地都会发生多起
因楼道杂物引起的火灾
一桩桩惨痛的事故警示我们
不要在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
**要留出生命安全通道
PART.01 案例警示:强化安全意识 /// 1、警钟长鸣!杂物起火致女孩严重烧伤 2013年1月11日,大连西岗区某小区,发生了一起火灾,母女两人被烧伤,25岁的女儿烧伤面积达95%。 着火物质是一楼单元门楼道里的杂物,火势很大,烟一路蹿到了楼顶。于女士家住顶层4楼,女儿想和妈妈冲下楼,结果慌乱之下,被放在楼道里的杂物绊倒,跌入到了一楼的火海里,当众人把她女儿从火堆里救出时,她已被烧得面目全非。 2、触目惊心!杂物堵塞疏散通道5人遇难 2022年12月,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一高层住宅突发火灾,一楼大厅、过道、楼梯间杂物着火,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。 由于事发处堆放杂物,导致人员逃生不力,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,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。 3、隐患重重!2名物业工作人员救火遇难 2024年6月14日,山东菏泽一小区突发火灾,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。 经初步调查,起火地点为该小区一楼顶,一名老人在楼顶堆放捡拾来的纸箱子、废品,因天气炎热,堆放的杂物在高温下发生自燃,导致此次火灾,事故造成两名物业人员不幸遇难。 PART.02 温馨提醒:遵守法律法规 /// 01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 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”。 第六十条第三款: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02 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 第二十八条规定: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 第三十七条规定: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违反此规定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 楼道畅通 杜绝隐患 园区品质的提升 离不开每位住户的参与和付出 物业在此倡导广大业主 主动清理楼道堆积物 不占用疏散通道 不私搭乱接电路 共同营造安全整洁的居住空间 让我们同心同行 守护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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